中 国 长 城 学 会 欢 迎 您
您到过长城吗?您喜欢长城吗?您想更多的了解长城的过去和现在吗?
如果您热爱我们的长城,欢迎您加入到中国长城学会中来,成为我们长城大家庭中的一员。
中国长城学会成立于1987年6月25日,隶属于国家文物局,是我国专门从事长城研究、宣传、保护、开发的一级社团组织。中国长城学会是黄华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侯仁之等专家、学者发起成立的。现任会长是全国第九、十届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
中国长城学会的总体目标是:让雄伟的长城走向世界,把古老的长城留给子孙;宗旨是:致力于长城的研究和宣传,促进长城的保护和开发;任务是:大力提倡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长城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大限度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好长城的保护事业。
会员条件:
凡热爱长城,热衷于长城事业的发展,有志于为长城的研究、保护、开发和宣传作贡献,承认学会章程,遵守学会纪律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在如实填写了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了相应的会费后都可以成为中国长城学会会员。
会员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会员都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可以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在本学会的网络和刊物上有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4.对本学会发行的书籍、报刊和资料享有优先购买和优惠权;
5.有获得学会提供信息和其他服务的优先权;
6.团体会员可在单位门口悬挂中国长城学会会员单位铜匾;
7.对学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学会的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2.自觉维护本学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
3.努力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4.积极宣传本学会,主动发展新会员;
5.自觉按规定缴纳会费;
6.为发展学会事业,自愿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
7.及时向学会反映与学会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8.会员如果超过一年不缴纳会费,超过两年不参加学会召集的活动既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欲退会需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10.办理会员证需交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其他待遇:
1.个人会员在长城沿线景点旅游时凭会员证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2.团体会员可以在《万里长城》杂志上免费刊登一页彩页,并可获赠《万里长城》(季刊)、《中国长城博物馆》(季刊);
3.团体会员单位可以免费为20名员工颁发会员证,待遇与个人会员相同,超过20人以上的人员若办会员证可按个人会员会费的一半收取会费;
4.团体会员单位的网站可以与本学会的网站进行友情链接;
5.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行为经会员部讨论并报秘书长办公会批准,予以除名,并在本学会网站公告。
会费标准:
1.团体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人民币);五年为一届,共1万元,一次交清。
2.普通会员:每年会费100元,一届三年,共300元,可以年缴费。初次办理会员证,需交1寸冕冠照片2张,并需交纳10元工本费
3.杂志征订:季刊,48元/年(每年一交)。
办证须知:
1.需2张冕冠1寸彩照;
2.会员登记表可在中国长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3.资料准备齐全,可以邮寄到学会办证。
学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6号华亭嘉园E座32D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丁亚军
电 话:010-63345921 13811323120
传 真:010-63345931
E-mail: dyj2008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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