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万里行考察报告》
一、长城考察活动过程
考察活动自2002年8月3日从辽宁省丹东的虎山长城开始,于9月17日在甘肃省嘉峪关结束,历时45天。途经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程9000多公里。沿途考察了101处长城遗存,举行15次长城保护学术研究座谈会,长城沿线各地共计500多位专家、学者和各级领导参加了会议。活动过程中向所经长城沿线各地散发长城科普、长城保护读物20000余册,收集长城沿线市、县史志及长城相关资料百余万字。考察活动得到长城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及文物和旅游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考察活动期间正值酷暑和“秋老虎”肆虐的季节,包括专家、学者和新闻记者在内的全体考察队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疲劳,连续工作的精神,圆满地完成了考察和报道任务。考察过程中,专家、学者们除对长城建筑形态、互市遗址、生态环境进行了考察研究外,主要考察了长城保护、开发工作,对其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对破坏长城的现象进行了批评,对正在进行的长城旅游开发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长城沿线各级政府对万里行考察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都给予了很高的重视,采取了相应措施。河北省政府领导对发现的破坏事件进行了批评,河北省文物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后做出了处理并在全省范围内布置了长城保护工作和各市文化局签订了长城保护责任状。
全程或部分参加这次考察活动的人员有:中国长城学会罗哲文副会长、中国长城学会董耀会秘书长、朱希元副秘书长(现已故)、吉人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曹大为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李凤山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商传教授、国防大学科研部孔令铜教授、北京大学杨辛教授、北京大学韩光辉教授、北京大学赵化成教授、人民教育出版社史明迅教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华新闻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上海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燕赵都市报》等媒体随团考察记者前后共计29位。长城沿线的地方媒体均对考察进行了报道。
考察队对明长城沿线进行了选点抽察。具体考察地点如下:
辽宁省:丹东市修复后的虎山长城,九连城址、瑗河尖古城遗址、 石城遗址,绥中县九门口长城。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关城、东罗城、老龙头、八国营盘、角山长城;抚宁县板场峪长城、董家口长城;卢龙县桃林口长城;迁安县白羊峪长城、水灵寺山长城;迁西县青山关长城、潘家口、喜峰口长城;承德市金长岭长城;张家口市宣化古城、镇远楼、镇朔楼、东城墙,大境门长城、来远堡遗址、万全县狼窝沟长城。
天津市:黄崖关长城、太平寨长城。
北京市:怀柔区箭扣长城、慕田峪长城;密云县司马台长城、古北口长城;延庆县八达岭长城、石峡关残长城、小张家口长城、小张家口长城古砖窑遗址;昌平区居庸关长城。
山西省:阳高县守口堡长城、双乳山长城;大同市得胜堡、得胜口长城、镇羌堡、四城堡、云岗堡、宁鲁堡;朔州市杀虎口长城、云石堡、威远镇、雁门关、白草口长城、猴岭山长城、新广武城、旧广武城;偏关县偏关城、老牛湾长城、寺儿沟长城;河曲县董家庄长城、赵家口长城、焦尾城长城、河曲城。
陕西省:府谷县府州城、麻镇长城、杨家峁长城、转角楼长城;榆林市杨家城遗址、高家堡长城、建安堡、十八墩长城、保宁堡,镇北台、榆林古城;靖边县三湾墩长城;定边县五里墩长城。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花马池城、长城关、刘八庄长城;银川市三关口长城、镇北堡、贺兰口城;中卫县小湖岗长城、下河沿长城。
甘肃省:景泰县梧桐山长城、建村农场长城;武威市武威雷台、长城乡暗门村长城、永丰滩长城、土门镇长城、泗水镇光辉村长城、圆墩;民勤县红沙堡长城、瑞安堡、大坝乡城西村长城、大滩村长城;张掖市新河驿长城、峡口古长城、山丹长城;酒泉市边湾滩长城;嘉峪关市嘉峪关关城、长城第一墩、石关峡长城、悬壁长城。
二、长城保护状况堪优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在长城保护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广大文物干部艰苦地工作在长城保护第一线,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通过这次考察活动发现,长城的保护工作尚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长城遭受破坏的情况仍较为严重,破坏主要有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从这次抽察的100多个点结合以往长城学会掌握的情况来看,明代万里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不到20%,有明显可见遗址部分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量不超过5000华里。这还是较为保守的估计。我们要做好长城保护工作,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对长城进行全面普查是项十分迫切的工作。无论进行几次长城万里行这类走马观花式的考察,都不能替代对长城的全面普查。
(一) 自然营力对长城造成的破坏。
大自然对长城的长期侵蚀,是破坏长城的一个主要原因。历经500多年风雨地震等的侵袭和破坏,年久失修的砖石砌筑城墙和敌楼等墙体建筑,普遍存在着内部结构改变,坍塌隐患很多。很多地方的长城墙体大多都有不同程度的坍塌、受损,这些破损的地方基本上都不能得到及时的修复,坍塌状态越来越严重。有很多保存较好的墙体和敌楼上,由于长年积尘并长了很多木草本植物,使墙体含水量加大,墙体抗剪力强度降低,倒塌危险加大。城墙上植物根系的生长,也对墙体构成了破坏,树根使城墙砌体强度的相对降低,城墙膨胀再进雨水后,极容易发生圮毁。这种情况在河北、北京、天津所辖长城反映得最为突出。这些地区的长城,是明代长城的精华地段,很多地方若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后果。
西北气候较为干燥,年平均降雨量很少,给土筑长城的保护创造了先天的有利条件。但长期以来,西北强劲的风沙对长城也造成了严重威胁。陕西、宁夏、甘肃临近毛乌素、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南缘的长城,很多已经被沙漠所摧毁。另外,较大的温差变化对夯土长城也是一种威胁。这种变化造成土壤热胀冷缩后,墙体便有不同程度的剥蚀、松散、解体等情况发生。酒泉市边湾滩长城约5公里,存高有2-3米,为夯土城墙。由于长年风吹雨打,板筑平夯城墙的夯板接头缝隙越裂越大,最后形成一个个豁口,断裂成几米长一段段的城墙。边湾滩碱化的土地对夯土长城也构成极大危害,碱性的浸渗,造成靠近地面部分的城墙出现逐层剥落现象,墙基遭到严重破坏之后,墙体便大面积倒塌。像边湾滩长城这种遭受自然破坏的情况,在长城沿线还有很多。
对这种自然营力造成长城损坏的情况,基层文物部门在巡查中发现险情也只能逐级上报,但往往因资金得不到落实,最后不了了之。
(二)人为因素对长城造成的破坏。
对长城的人为破坏行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取材性破坏。即单位或个人取长城砖、石、土等材料,作为其它建筑材料使用,对长城造成的破坏;第二,建设性破坏。就是在城市建设或其它工业、农业、交通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长城造成破坏;第三,旅游性破坏。即在旅游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对长城及其环境造成的破坏;第四,修复性破坏。即在对长城进行维修和复建过程中,不遵照历史的真实,不遵循“整旧如旧”的原则,对长城造成的破坏。这四种破坏形式中,第一、二种是传统的破坏形式,从五十年代开始,今天仍继续着。社会对这两种破坏形式,虽早有较为充分的认识,但仍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第三、四种破坏形式,是改革开放以后渐渐发展起来的,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两种破坏形式,与经济发展结合在一起,有很强的隐蔽性。
长城考察队在河北张家口市发现了一起严重的破坏长城的事件,而这段长城是河北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张北县和万全县交界处的狼窝沟口,为块石垒砌的长城。早年地震等自然因素造成城墙坍塌,但大量砌石堆积的长城遗址仍十分壮观。如今这段石砌长城的石头已被全部拆走,只剩下挖地基取石之后留下的一个个土坑。张家口市文物处的同志介绍说,三年前编写《河北长城志》时来考察这段长城还是好的。后经调查此为修建公路时用拆毁长城的石料,粉碎后铺路基用了。拆毁的长城长度有1000余米。
长城附近的农民在长城上挖洞、砌房等现象较为普遍。河北省迁西县金厂峪镇榆木岭村村民竟然在长城上修了一个厕所,并在城墙上打洞用于排便。山西阳高县守口堡附近村民在长城上掏洞,做贮藏柴草及杂物等使用。此外,长城沿线很多村庄农户的围墙、房屋都是长城砖垒砌的。长城周边的很多山地已被农民或其他人承包,有的承包人甚至在长城或长城遗址上直接挖坑种树。在靠近长城的地方取石取土,开荒种地的更多。没有承包的荒山上,也普遍存在着农民放牧、砍柴、垦荒的现象。这些生活和生产活动,都不断地在对长城造成破坏。
长城北京段是明长城最精华地段,除已开放的几个景区之外,都处于自然保存状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旅游文化品味的提高,很多人已经不满足于只看几个旅游景点,都要去爬这些所谓的“野长城”。由于没有专人管理,不少人吃起了“长城饭”,有的在通往长城的小路、垛口处搭起了各种梯子,私自设点收费;有的在长城周围乱倒垃圾,污染了长城周围的环境。在得不到有效管理的情况下,这种攀爬长城的活动,给已经有不同程度残坏的长城,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河北、北京一带的长城由于建在植被较好的燕山山脉,中草药资源丰富,当地农民就在长城墙 体上挖中草药。一些少年儿童为了捉蝎子,经常用铁棍撬翻长城砖石,这样一层一层的破坏下去,用不了多少年长城就彻底地毁了。河北卢龙的刘家口长城是明万历年间在石砌城墙外包的砖。近几年的拆砖行为,使这段长城遭到了致命的损坏。长城脚下堆弃着成片拆长城留下的碎砖,让人触目惊心。
万里长城上唯一一座以“长城”命名的关城宁夏盐池县长城关附近的城墙,近几年也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居民将长城推平,在长城上建房,用城墙做房子的地基。武威市凉州区红水河岸边有一段明长城,农民在墙基上取土、开田种地。这个区长城乡有一段长城虽立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碑,但农民把地种到长城根,墙体下面留有明显的锹镐痕迹。城墙上还被掏出一个大洞,墙体被掏透。在古浪县光辉村,一段约200米的长城墙体下部均有被挖、被刨的痕迹,有一座高大的圆形土墩台因基底被挖空而出现大面积塌方。
长城万里行考察到迁安时,白羊峪长城修复工作正在进行。新修的长城一片白灰的颜色,原有的城墙残存部分,有的在砌筑新墙时被拆除,有的被用白灰沟了缝。据了解,白洋峪长城的修复工作并未按规定向河北省文物局申报,仅向唐山市和迁安市两级文化部门作了报告,但两级文物部门均未进行有效管理。迁安市还要修红峪口等处长城。
辽宁丹东虎山长城是明长城最东端的部分,1990年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遗址,1992年经批准进行了复建。虎山长城复建工程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虽然对长城基址进行了周密的考古发掘,但并没有按考古所获得的长城式样、结构、材料进行复建设计。虎山长城遗存情况是,从虎山南坡一号台址,翻越虎山穿过丹宽公路到虎山村,共有5座墙台,有长城墙体1200米。在对这段长城进行考古发掘时,除一号台址发现很少的残砖之外,其它地方均无砖的发现。虎山村及附近村庄也没有从长城上拆下来的城砖用于民房建筑的情况。这说明虎山长城用砖是极少的,但是今天的复建的虎山长城却大量的使用城砖。第二个问题,虎山长城基本上是在原址上进行的复建。这样一来,几乎将所有的考古遗址破坏掉了。
三、造成长城破坏的原因
长城考察队的专家了解长城的现状和破坏情况后,认真研究分析了长城部分地段残遭破坏和蚕食的各种原因。主要有各级政府对长城保护重视不够,长城保护缺乏法律的支持,长城保护宣传不够深入,全社会长城保护意识淡漠,文物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长城保护
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一)长城沿线各级政府对长城价值的重要性和保护工作的紧迫性认识尚有待提高。一路看到的保护标志大多是80年代初所立,由那时至现在,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天的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张家口市狼窝沟口的千余米长城作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在近年内遭受毁灭性破坏,而当地政府和文物部门竟然全不知道。长城的各种蚕食性破坏,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各级政府对此无动于衷。如果这样继续下去,长城毁在我们一、两代人的手中,最后连破坏者都找不到。
(二)缺乏法律保护和支持。《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有些地方不能涵盖住长城的特殊性,但其对长城保护工作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可在很多的地方,在长城的破坏者面前,《文物保护法》显得苍白无力。主要问题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法律形同虚设的局面。文物管理部门管理权限不明确,很难有效地行使监督控制权。特别是面对法人破坏长城行为时,文物部门往往无法正常行使保护长城的权力。中国长城学会曾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过一次有长城沿线十多位法院院长参加的“长城保护座谈会”。我们向院长们提供了几个破坏长城的具体案例,请他们论证如何用法律手段对破坏行为予以制裁。结果大家普遍认为,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和长城的保护管理办法,很难给保护工作予法律手段的支持。
(三)长城保护宣传不够深入,全社会长城保护意识较为淡漠。从长城上取砖石或土的破坏行为,大多数都知道是长城,是文物古迹。但对其重要的文物价值普遍缺乏认识。也有的地方,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边的土墙石墙,就是万里长城的一个组成部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下的三关口长城,是宁夏境内保存最好、历史价值最高的一段长城。随同考察队前往考察的当地媒体记者面对这段长城时,很多人都不知道其为万里长城的一个重要关口。贺兰口岩画景区和镇北堡西部影视城,是银川市三大旅游支撑景点中的两个,但所有的宣传材料上都没有提到贺兰口是长城的一个关隘,我们向当地政府和旅游部门询问,他们都不知道这两点景点跟长城的关系。
(四)在开发利用长城上存在短期行为。开发者不听取专家和文物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很重要的长城旅游景区投巨资搞卡丁车运动场、升降机娱乐场等项目。八达岭长城景区110国道走长城关门,车辆与游人混行,环境很乱很差,游人的安全也存在着严重隐患。有些地方交通闭塞、人烟稀少,却在大力开发长城旅游产业,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开发长城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提上日程。在利用长城旅游资源方面一哄而上。这种“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开发方式,若不进行有效的管理,也会对长城构成破坏。
(五) 在现代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往往不惜以毁坏长城为代价。1997年,在明长城宣府镇治所,河北宣化古城脚下一家公司将一块地皮承包给个人经营,这块地皮从城墙中间穿过,承包者嫌碍事,便将几十米长的一段古长城拦腰斩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交通部门为修筑环城公路,将古障城南部约600平方米的长城遗址连同城内的文物遗存夷为平地。这段长城是战国时期赵武灵王为了抵御北方匈奴入侵而修筑的,距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在其名作《内蒙访古》中称之为最古的长城。这次考察活动一路经过的地方,有很多因修路或进行其它建设而腰斩长城的情况。
(六)长城保护资金基本没有。或因各级政府对长城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或因地方财政确实十分困难,整个长城沿线各级政府普遍没有长城保护的专项资金投入。长城保护工作主要靠地方的文物保护部门,但地方文物保护部门经费严重不足,电话费、出差费、冬天取暖费无法开支,都是较为普遍现象。有些地方甚至连工资都不能足额发放,所以很难做到对长城进行有效保护,更谈不上对濒临倒塌的长城进行拯救和维修。
四、长城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长城保护工作首先要加强法制化建设,有法要依,执法要严;要提高全社会的长城保护意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要强化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长城保护网络;要设立长城保护基金会,为长城保护筹集资金。
(一)在加大现在《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执法力度的同时,要制定长城保护的专项法规,把长城的开发和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长城保护专项法规要真正解决这么几个问题:1、长城保护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责和权限问题。2、长城主体建筑及相关设施的保护管理问题。3、长城旅游及相关项目的开发管理问题。4、长城维修、复建原则、报批程序及监督管理问题。5、长城保护范围内的景观及生态环境的管理问题。6、长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7、长城保护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问题。8、长城保护与开发规划的制定原则及相关问题。9、对违法破坏行为的惩处问题。
(二)提高全社会的长城保护意识,加强文物部门的管理职能。长城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上文物,绝大部分处在崇山峻岭和戈壁荒漠之中,既不能像其它文物那样收藏起来,也不能像其它古建筑那样封闭地看管起来。因此要动员长城沿线全社会都来保护长城、爱护长城。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长城沿线广大群众成为长城的保护者。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文物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长城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减少破坏长城的不法行为,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能让毁坏长城的人逍遥法外。要建立长城保护网络,强化文物部门的管理职能,尤其要提高文物部门对长城保护的监控权力。长城维修要严格按照“全面保护重点维修”、“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
(三)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有序发展长城旅游业。长城的保护及其科学的开发利用,具有世界性影响。保护是前提,没有保护这个前提,其它的谈不到。要处理好近期效益与远期效益的关系,坚决防止短期行为。对长城沿线争相盲目开发长城旅游的局面,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合理科学地做好长城旅游开发工作,是可以推动和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但盲目无序的长城旅游开发,肯定会对长城造成严重地破坏。
(四) 成立长城保护基金。中国长城学会在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多次遇到国外友好人士和团体欲为长城捐款,因国内无长城保护基金而不能如愿。从这个角度看,设立长城保护基金是十分必要的。可以用设立“长城保护里程碑”的办法,筹集长城保护资金。以一公里为单位,设立“长城保护里程碑”,在碑上标注长城保护的内容及当地里程,使长城沿线人民都能将当地长城的保护同万里长城的命运联系起来。把长城分成几千个单元,按单元向社会招募志愿保护单位或个人,让国内外的企业或个人来认保。如一公里按1至2万元计,一年可收5000万至1亿元保护资金。有了这笔资金,长城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有了经费就可以设立长城保护专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对长城进行普查建档工作,对长城保护和开发进行规划,从根本上解决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无序状态。
如何使在自然状态下保存了两千多年古长城遗址,能更长久更完整的留传给子孙后代,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历时45天的“中国长城考察万里行”活动因时间短,很难将调查工作做得很细,但发现的问题应该说还是带有普遍性的。明年中国长城学会拟开展“长城文化系统工程”大型活动,加大长城保护宣传力度,推动长城学术研究工作,为弘扬以长城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做出贡献。